得到眾人首肯之后,王學益便迫不及待的伏案揮毫擬寫朝審結案詞了。
王學益主筆,結案詞可想而知。
最終結論便是,三法司等朝審參加官員一致認為,楊繼盛犯訛傳親王令旨之罪、誣陷上官之罪、欺君罔上之罪,證據(jù)確鑿,按律當處以絞死之刑。
寫完之后,王學益迫不及待的吹干墨汁,請參加朝審的官員上前署名。
眾人俱是一一上前署名。
刑部尚書何鰲是倒數(shù)第二個署名的,在署名前,他將王學益擬寫的結案詞逐字看了一遍,神情略有猶豫之色。
“呵呵,尚書大人若是喜歡下官的字,待此番差事了了,下官仔細眷抄一份尚書大人的詩詞集送于大人。這會,大人還是快點署名吧,別讓上面久等了?!蓖鯇W益笑著看向何鰲,以玩笑的口吻,借勢催促何鰲快點署名。
王學益口中上面指的是嘉靖帝,還是嚴嵩,何鰲心里再清楚不過了。
“呵呵,那就一言為定了?!焙析椥α诵?,提筆將他的名字署在了結案詞上。
如此,也就只剩下史朝賓一人未署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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