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爸被判刑,一審判了八年,他沒有當庭上訴,這個判決也就成為終審,成為老爸必須執(zhí)行的刑期。
當初太爺爺要求她隱姓埋名來到舊城村,是為她留好后路。
明確告訴她,金家無藥可救。
除了她金可凝,其他金家子女,在老爺子一命嗚呼之后,肯定會被清算。
好在金可凝沒有涉及,在這口染鍋里,她是為數(shù)不多的清白之人。
她不能留在京城,哪怕一分鐘都不行。
這才有了金可凝連老爺子的葬禮都不參加,沒有告訴任何人,包括她的父母,只身一人前往舊城村安頓下來。
實話實說,金可凝過得相當艱難。
她不在編制,工資少得可憐。
這對于養(yǎng)尊處優(yōu)的她來講,是個巨大考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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