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終,胡思拿出一份合同,讓呂布在上面簽字確認(rèn)。
只要呂布簽字確認(rèn),參加完比賽就可以拿到兩千萬美元到三千萬美元的酬勞。
呂布并沒有馬上簽字,而是先拿著合同給秦凝筠看了一下,讓秦凝筠看看里面有沒有什么陷阱。
秦凝筠看到合同后吃了一驚,馬上阻止呂布,不讓呂布去打這場比賽。
“小布,格斗比賽太危險(xiǎn)了,不行,我絕對不允許你去打這種比賽!小布,你好好在NBA打籃球不好嗎?在NBA打球賺的這么多錢,還不夠你花的嗎?”
呂布在NBA的收入,其實(shí)球隊(duì)開出的工資只是一部分,甚至可以說是一小部分。
最近有好幾家跨國公司找上呂布,讓呂布為其代言。
秦凝筠精挑細(xì)選,為呂布選擇了幾家合適的公司。
光是這些公司的代言費(fèi),就要遠(yuǎn)遠(yuǎn)超出火箭隊(duì)開出的工資。
就憑他們目前的消費(fèi)水平來說,呂布今年一年賺的錢,就足夠他們花一輩子都花不完了。
因此,秦凝筠根本就無法理解,呂布為什么還要想要去UFC打格斗比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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